一是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,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标准提高至85元,通过基金专户全额拨付,专户管理、专账反映。将养老金由相关金融机构直接打入参保居民存折,减少发放环节,简化发放手续,确保资金安全。二是深入开展“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”建设行动。坚持“紧贴实际、突出重点、重在规范、促进工作”的原则,通过悬挂横幅、印发宣传材料、召开社区或村民会议等形式,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。目前已在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培养和建立了一批管理规范、设施齐备、队伍成熟、服务优良的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。三是全面提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项惠民服务。推行上门服务、预约服务、应急服务机制,简化办事程序,开通绿色服务通道,让群众少跑腿,多办事,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。加强医保审核管理,规范医保基金支付管理,有效维护基金安全运行。